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加大;进一步积极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相对困难群体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
日前,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在去年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础上,教育部就今年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出力度更大的举措。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在去年实施招生信息“六公开”的基础上,今年的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以规章形式对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各主体的权责、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应当公开的信息及项目、内容、渠道、形式、程序和期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开公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对具备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等资格的考生名单约27600人全部实行了集中公示,地方招办和大学、中学也分级公示了相关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净化招生环境,坚决杜绝权学交易、钱学交易。一是教育部监察局发文重申招生管理部门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二是要求高校实施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集体议事制度,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执行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职再处理。
出台新举措,进一步积极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一是要求各地都要参照天津、上海等地的做法,积极探索利用仲裁等方式解决高校招生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考生及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二是按照就近、及时、便捷的原则,将咨询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实现在区县设立考生咨询信访服务站。三是进一步延伸阳光高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开通网上信访通道,搭建跨时空、无障碍交流平台。
大力优化招生考试服务。一是完善教育部和省、市、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多位一体的立体网上咨询服务体系,为考生答疑解惑。二是增派高校招生专家送咨询到中学,为考生提供零距离咨询服务。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如优化高考志愿设置,分批次、分时段填报志愿,填写平行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四是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残障等相对困难群体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
对违规违法招生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严厉的打击。重点治理的领域是体制外和计划外招生。一是对违规招生一律不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2005年对约35000名不符合录取要求和注册要求的学生未予电子注册。二是实行全口径计划网上实时监测和管理。三是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的艺术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并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对保送生招生学校要进行必要的文化测试,防止弄虚作假、资格不实。四是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对非法中介的现行诈骗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查处。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