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招办严防有人借机更改志愿信息牟取私利,严禁收集和统计分学校志愿信息向外界透露和为少数人服务的事件发生。三种情况下考生经批准可更正志愿信息。
据悉,今年我省高考实行的是“知分填志愿”,考生信息采集将分四个阶段:6月10日~14日,提前批、艺术体育类;6月27日~30日,一、二、三本及专一、专二批次;7月~8月份录取期间五个批次的征集志愿;9月份,专科层次补录。
考生在填报完某一批次后,还应对打印出的志愿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通知中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经批准后可予以更正:考生号填涂错误;填写的院校代码与填涂信息点不一致,按钢笔填写的内容予以更正;读卡机识别有误。
省招委特别强调,考生志愿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属考生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泄露。因为,考生志愿信息将直接关系到考生录取与否,及最终录取专业的确定,是决定考生当次高考成败的关键因素,各地要与信息采集和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实施、所有考生志愿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