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9名,文化课最低为55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3名。专业并列28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5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3名,文化课最低为54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3名。专业并列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9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8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11名。专业并列21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04名。专业并列50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8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1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文化总分最低562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1人,文化总分最低44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14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93名。
②山东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57名。并列57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其他省: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39名。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3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68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06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6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文化分数录至466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分数录至457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248名。并列248名,文化分数录至42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36名,并列736名其文化课总分48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艺术设计文科录取61人,专业名次录至610名。并列610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②艺术设计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863名。并列863名其文化课总分444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78名,并列578名其文化课总分480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41人。专业名次录至222名。并列222名,文化分数录至475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05名。并列105名,文化分数录至434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98名。并列6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7分。
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93名,并列493名其文化课总分501分。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其文化课总分420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37名。并列137名其文化课总分486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33人。专业名次录至341名。并列341名其文化课总分461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12名。并列412名其文化课总分447分。
有关2008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07年12月中旬登陆我院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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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