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市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今天在此间联合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地区签约启动仪式。作为首批试点省市,甘肃、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等5省市日前获准率先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试点省市将按照老、少、边、穷地区优先的原则,以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启动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基本覆盖试点省市的贫困学生及其家庭。截至8月28日,5省市已有97个区县的11340名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约2.2亿元。
据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更便捷,政策更优惠;实行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向开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风险补偿金按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