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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000多所公办高校近十年来近一半高校改校名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7-09-20  文章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未知

  武汉工业学院,这个有着50多年办学历史的学校正在筹划第四次更名。该校计划在2009年更名为武汉工商大学,但遗憾的是此校名并非该校最想要的,最想要的却是他校过去用过的校名。积极筹划更改校名的高校,并非武汉工业学院一家。据悉,在全国1000多所公办高校中,近十年来近一半高校改了校名,而高校更名,多是为了“逐利”。

    高校欲改校名是别校前身

    武汉工业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一所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武汉粮食工业学院。1993年更名为武汉食品工业学院,1999年改为武汉工业学院。

    9月11日上午,武汉工业学院召开“更名”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该校党委书记王祚桥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身份部署了“更名”工程建设的进程和第一批任务书的规划。该校计划在2009年更名为武汉工商大学。

    然而这并不是该校最看中的名字。武汉工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刘丰林说起该校准备更名的事多少有点无奈,他们的第一目标是“武汉工业大学”,但由于该名是武汉理工大学的前身,不得不被搁置起来。

    该校招办负责人柳兴志说,站在招生的立场上他最想改成“中南科技大学”,而这一想法也代表了该校部分老师的意见。“这块牌子现在是没人用,但现在国家不让搞跨省区的牌子。”刘丰林说出了政策的限制。

    据了解,教育部为严格管理高校设置工作,今年3月1日出台《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新设立的高校校名不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欲更名的高校,还不止一两家

    积极筹划更改校名的省内高校,并非武汉工业学院一家。2009年,教育部将再次集中受理高校更名。据业内人士透露,湖北中医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武汉科技学院及武汉工业学院都已经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欲全力抓住2009年的更名机会。

    黄石市自2005年开始酝酿将黄石理工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整合成“湖北科技大学”。据业内人士透露,荆门市同样对这块牌子感兴趣,虽然他们的荆楚理工学院(前身荆门职业技术学院)今年第一年招生。

    襄樊学院与黄冈师范学院的“湖北理工大学”之争今年同样热闹。据悉,武汉科技学院也正在申请更名为“湖北理工大学”。

    除了省属高校,独立学院也不甘寂寞。武科大中南分校邓万民副研究员透露,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已经同意武科大中南分校可更名为“中南科技学院”,“但我们综合考虑后还是想5年后申报中南科技大学的牌子”。

    2000年左右,受全国高校合并影响,有一部分高校批量更名。近十年,湖北没有更改过校名的高校屈指可数。华科大教科院别敦荣教授介绍,在全国1000多所公办高校中,近十年来近一半高校改了校名。    

    “更名”为的是“逐利”

    高校更名,收到“立竿见影”效果的就是招生。原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在鄂招理科生352人,第一志愿填报的仅148人,其中达到分数线的才37人。该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后,生源逐年走高。该校自2003年起,在鲁、豫等生源大省的录取线大都保持在当地批次线30分以上。

    去年重庆邮电学院、重庆交通学院把最后两个字改成“大学”后,今年招生同样“全线飘红”。

    除了招生的利益所求,科研项目报批、经费来源也直接推动了高校更名的热潮。

    刘丰林坦言,现在工业学院的教授以学校的名义申请科研项目时有时会遇到难题,而联合其他‘大学’级别的高校申报时就立马得到批准,“其实项目是我们自己在做,别人只是挂名”。(陈志鹏)

资料:教育部:新设置高校不得以“中国”“中华”冠名

    北京日报3月2日报道:新设置的高校将不能在校名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这是记者日前从教育部了解到的。据了解,教育部出台《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严格管理普通高校的设置工作。

    教育部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对学校的办学规模、学科设置、校名变更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称为学院的本科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8000人以上且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5%的本科高校才可称为大学。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新设立的高校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高校更名时将视具体情况执行此项政策。高校更名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审批“学院”更名“大学”,从严掌握标准,控制更名数量。此外,农、林、师范院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升格时,要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

    根据教育部“十一五”期间高校设置的规划,在“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不并入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个别科类特殊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确实需要、布局合理且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毕业生届数在五届以上,可以适当考虑组建为本科学校。民办高等专科层次的学校,在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较高、毕业生届数超过三届以上,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列入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可以在原有资源基础上申请组建本科学校。设置师范、医学和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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