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23日讯(记者 刘怡斌)今年6月下旬,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出台。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就这三个《暂行办法》分别拟订了相应《通知》,确定湖南的大学生们获得这“三大奖助学金”的具体分配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暂行办法》指出,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奖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具体指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湖南省相关《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分配作了细化。
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有高考本科一批录取学生(含本科一批的提前批)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本科一批学生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本科一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本科一批其它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准其他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地方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含折合数)。
省教育厅通知指出,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各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将实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有高考本科一批录取学生(含本科一批的提前批)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本科一批学生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本科一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本科一批其它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其他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地方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含折合数)。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
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和有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民族院校学生和非民族高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民族院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学生×1.2+民族院校其他专业学生)×1.2+非民族院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1.2+非民族院校其他专业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地方高校在校生(含折合数)。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我省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高校须在每年11月15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学校通过的《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同时,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湘教通〔2006〕240号《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提取学费收入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