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招办获悉,2008年高考优录证明材料申报审核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各市县招办组织考生申报优录证明材料的开始时间为考生高考报名时间,省招办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时间为2008年3月17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审核手续。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http://zsxx.e21.edu.cn)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申报登记表。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经所在学校、县(市)招办、市(州)招办和省招办层层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