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批准200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正式公布了13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200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我省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列其中。
据了解,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和2007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的要求,有关专家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物理、化学化工、生物、电子电气信息、力学、机械、计算机、材料、地学、植物、动物、医学基础、药学、经济管理、传媒、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6个学科类别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评审。经过网上初评、终审评议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我省的福建师范大学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物理类)、福州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化工类)、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动物类)、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经济管理类)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确立为200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通知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实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展培训、交流和合作,增强示范辐射能力,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