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高招办已经发布《江西省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和《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对外省院校和本省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作出说明,录取程序和规定相对于2007年更加细致。其中规定,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此外,外省院校本科专业合格线有变。
【外省高校招生篇】
省统考专业不再校考
2008年我省继续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时间为明年1月12日;音乐类的省统考专业考试时间为明年1月12至19日。
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39所外省高校可自行划线
在录取控制线的划定上,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以及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8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专业合格线有变
与今年不同的是,明年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合格线划定为:美术类专业总分150分,音乐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时装表演、空乘)各专业总分100分,舞蹈、体育表演专业总分90分。
三个批次投档比例各不同
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填报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独立学院(三本)录取:在达到三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在达到专科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3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本省高校招生篇】
按招生计划1.5倍划文化线
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当年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三本)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证线;专科(含三校生)层次合格证线执行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相应专业合格线(即出省线)。
在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艺术类招生计划数(不分文、理)1∶1.5倍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面试重要环节要有视频记录
在评卷评分时,教师要严格按规定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两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
录取按1∶1投档
本科录取:在达到本科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独立学院(三本)录取:优先录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如生源不足,在达到三本合格证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在达到专科合格证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本省外省录取批次有不同
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与我省独立学院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外省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与我省高职(专科)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