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落实好省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快速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了“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 该工程自2006年启动以来,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有3千多名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农村中小学任教,对于解决苏北农村学校教师数量、质量、结构问题,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江苏基础教育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农村中小学的欢迎。
为进一步做好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工作,从2008年起,我省对相关政策作了调整。一是选派范围增加如皋、如东、海安、高邮、宝应和兴化等6个苏中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即扩大到全省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二是对选派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已选派的毕业生),第四年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继续给予一年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600元/年。
2008年我省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控制计划是3000人,其中徐州650人,淮安450人,盐城550人,连云港500人,宿迁450人,南通150人,扬州150人,泰州100人。选派对象为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江苏籍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选派对象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并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和来自我省经济薄弱县(市、区)的毕业生优先选派。
此外,根据教育部的部署,我省今年还将重点面向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南京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共推荐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87人。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先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任教满3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第4年到培养学校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5年返回任教学校工作岗位,边工作边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任教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到34个经济薄弱县(市、区)的县城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符合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选派条件的,一般亦可享受4600元/年经费补贴政策。
据了解,“2008年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专场招聘会”将于3月23日在南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