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标准实验版)山东卷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出台,今年山东省仍将采用“3+X+1”的模式,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英语(听力除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基本能力科目的试题,仍由我省组织专家自行命制。
据相关人士介绍,为指导规范山东省2008年高考工作,便于考生了解考试要求,省教育招生委员会命题办公室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为依据,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的高中教学实际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了该《考试说明》。
记者发现,在山东省公布的这份《考试说明》中,各个学科对考生基本素养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是重点,在《语文》的试题要求中,要求考生在完成题目时,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作文,如果出现错别字,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在基本能力测试即“1”的测试中,试题均采用题组的形式,打破学习领域与学科界限,围绕某一主题借助一定情境对各相关领域与学科知识进行适度的整合,这样的题目不仅考查考生对各科基本知识的准确把握,同时引导学生将掌握的各科知识进行融会贯通,运用到实践中,从而提高通过理论知识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
2008年《考试说明》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基本能力等考试科目编写,各科目内容由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和题型示例等几部分组成。《考试说明》将是我省高考自行命题的依据。2008年高考考试内容将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相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命题注意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联系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