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来,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963.63万人取得教师资格。其中,在全国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小学教师已接近67%,新补充教师中,大专学历的小学教师、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成为主体。这是记者从4月16日举行的第二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了解到的。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研讨会上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教师资格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在优化教师结构、拓展教师来源渠道、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整体素质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她指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是我国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在制度政策层面,积极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教师资格标准,强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研究制定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新政策;二是在工作层面,加强对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严格操作程序,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在研究层面,大力支持学术界对教师资格制度开展深入研究,为教师资格制度的实践操作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