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今天起开始报名,将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11个市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毕业生2年服务期满将优先获得事业单位编制。
据悉,报名条件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及上届毕业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学卫生类毕业生。
招募岗位可在∥hi.lss.gov.cn查询。凡符合招募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在2008年5月28日—6月10日在网站下载表格办理报名。
据了解,“三支一扶”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生活、交通补贴1000元/月,其中省财政支付800元/月,市县财政支付200元/月,每年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三支一扶”毕业生2年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省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有编制的情况下应优先予以安排;没有编制也可单独向省编制部门申报编制。被安排的毕业生一般应在服务单位相对稳定5年后方能流动。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纳入海南省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是0898-65200855,6537510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