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成绩拔尖也可算特长,前50名可适当降分录取!重庆市招办昨日(5月28日,下同)下发《关于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9种情况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特长生,经选拔符合条件者,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录取到市属高校。这些特长生录取时,又分为三种情况。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WWW.CQZKB.GOV.CN,下载特长生申报表。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后,考生带上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到高校进行认定和测试。此外,在志愿填报前,市招办将在招考网上,公布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单学科高考成绩前50名的考生名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与相关高校联系,得到高校的认可后,再填报该高校的志愿。据了解,有关高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认定和测试时间将在6月10日—24日之间,各高校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要提前10天通知考生。
6月26日前,有关高校将合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在校园网上,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招办,在招考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特长生的照顾。
特长生录取时三种情况
(一)以下特长生在录取时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由高校增加计划,市招办可以提高一个批次投档,供高校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和行为道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先进事迹,得到市级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
2.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庆市十佳中学生称号者;
3.按照万分之一比例评选的优秀学生;
4.在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5.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者。
7.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
(二)以下特长生在录取时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由高校增加计划,市招办可以投档,供高校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主办的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二等奖者;
2.参加当年高考取得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单学科成绩前50名的考生;
(三)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的招生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