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可享受10-20分不等的优惠,因而备受关注。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就2008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下发通知,明确没有参加测试或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能享受优惠。同时明确,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和当年招生录取资格:有代考或请人代考者;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测试资格者;在测试场地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秩序者;测试时服用体育比赛中禁用药品者;有其它作弊行为者。
此次测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测试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三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后,可以参加我省规定测试项目的统一测试。运动项目符合省教育厅规定,并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经审核批准可免测。免测和测试合格者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按规定享受优惠。
考生凭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或成绩证书原件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资格审查表》,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008年全省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定于6月12日-13日进行。6月10日-11日,请考生凭测试证、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省教育考试院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除取消涉案考生测试资格外,还要严肃追究涉案人员的责任。凡测试合格和免测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在校园内醒目处张榜公示15天以上,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全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