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志愿设置目前已经确定。
军队、公安及航海类专业本科院校单设志愿栏提前录取。普通本科院校分三批录取,即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其中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分为A、B两段,A段先录取,B段后录取。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单设志愿栏,与提前录取的本科院校同批录取。市属本、专科院校不单设志愿栏,与相应的省属本专科院校同批录取。专科(高职)批次设在本科批次后。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
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系科、专业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