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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考办:2008年高考港澳院校招生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06-03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作者:未知

 自去年港澳院校在我省首次招生开始,今年仍有17所港澳院校继续从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中招生,有关港澳院校收费、学制、专业等情况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有关报名及录取事宜如下:

  1、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直接参加高考报名;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的考生,及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向所报院校申请网上报名。

  2、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文理科提前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由两校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其招生计划详见《招生计划》。着重指出: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从2008年起,录取不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要求(两校已分别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因此,我省将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向两校投档。

  3、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省招考办在6月25日将参加上述高校面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分别传递给上述高校,这10所香港高校须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上述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已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

  4、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由澳门高教办于7月8日前将报考澳门5所高校的考生信息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于7月15日前将考生成绩等情况反馈给澳门高教办。由这5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本校的相关要求决定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上述5所澳门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内地高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入学报到澳门高校或内地高校。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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