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在即,为帮助考生顺利应考,省高招办在此温馨提醒考生,注意在携带文具及考试过程中的规定,避免因为细小的失误影响自己的成绩。
注意一:哪些事情不该做。
在高考中,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进入考场。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在作答主观题时,千万不要使用铅笔答题,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注意二:进考场能带什么。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注意三:开考后注意信号别违规。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考桌上以便检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不得抢答。考试在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不得延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