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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报考“高职单招”不能兼报或跨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6-16文章来源:福建省教育厅作者:未知

    今年报考“高职单招”(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收高职新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间相同,为6月28日至6月30日,但由于两种考试内容不同,科目也不一样,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考的类别,不能兼报或跨报。“高职单招”按13 类(商贸管理、财经、政法、师范教育、文秘、工艺美术、旅游、机械、计算机、电子电气、建筑、农学、医学类)组织考试和录取。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卡(三)》 ) 。本科专业志愿填报在“志愿卡(三)”专科提前批院校栏目中,考生可以填报同一类别中的6所院校(l个第一志愿院校,5个参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同类别专业;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在“志愿卡(三)”高职(高专)批院校栏目中,考生可以填报同一类别中的9所院校(1 个第一志愿院校,8个参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同类别专业。愿意服从本院校内部专业调剂的考生,还应该填涂愿服从专业调剂信息点。考生须根据《 福建招生资讯· 2008 年高职单招计划本》 公布的“高职单招”本、专科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凡不按规定填报或填报在其他批次栏目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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