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已向社会公布。
《计划》中规定,省外院校的预科班、民族班计划,其生源为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本省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只招收六州少数民族、海东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校预科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再分到本、专科就读。
本科层次的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如无定向生源,可转为统招。本省专科院校的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定向地区考生。
报考英语专业及外经、外贸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于7月2日至3日在青海师范大学进行;凡未注明学制的专业,本科学制均为四年,专科(高职)学制均为二至三年;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中,院校名称后注有“★”标记的为国家列入“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本科院校;招生院校名称前的代码为招生学校在我省的编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准确填写。
7月16日为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复征志愿时间,请考生到当地考区招办办理填报手续。
凡报考艺术(文)、艺术(理)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并持有青海省统考艺术类专业合格证且文化课上线可填报本计划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相应的本、专科志愿。
省招办还提示:凡被本科第三批、省内预科、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考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档案,由本人自带报到时交给被录取院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详细阅读《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章程》,按院校招生章程的具体要求填报志愿,否则造成的落选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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