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云南省学位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传来消息,为引导和发挥好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云南制定了《博士指导教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将首次对博士生导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004年,云南省出台了办法,对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在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在岗博士生导师、在岗“省中青年带头人”等分别发放不同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生导师的生活补贴是每人每月1000元。这一激励机制的推出,极大地促进了西部省份云南的博士授权单位和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到去年,博士授权单位已发展到5个,在校博士生1000余人,已培养毕业生600多人,博士生导师也达到270余人。
据了解,云南此次对博士生导师的工作业绩考核,目前正处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阶段,下月初经公示后公布最终考核结果。这次考核将决定“博导”能否继续享受省政府特殊生活补贴,打破以往“博导”享受特殊生活补贴的“终身制”现象,保持高水平专家队伍的创新活力。
考核办法规定,此次考核的对象为在云南省范围内工作、正在“博导”岗位上指导博士研究生并享受生活补贴的高级人才。考核以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考核内容的业务要求里,对承担科研项目和教学科研成果需要达到的目标都有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