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7日讯根据我省高考录取工作日程安排,7月8日,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将落下帷幕。根据规定,招生院校应当在本省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请报考军校的考生注意查收。
据悉,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后,要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与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办法相适应,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批准书》由军队招生院校所在相关单位招生办公室,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考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发给院校。
招生院校应当在本省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并自行携带档案到录取院校报到。《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统一邮寄到招生院校,由院校负责装入考生档案。
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不作退学处理,原则上转为该校同专业非国防生学生,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