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护考生的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确定)。
2、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时从高分到低分、逐分逐个地按顺序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 4个院校志愿。
3、为了减少按照投档比例投档时,最低分总分相同考生一同被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面临的退档风险,保护好考生利益,在对考生分别按文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时,若总分相同,再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最低分为各校投档考生中成绩最低值,同时附文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和理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目等单科科目的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的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该校,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二本批次各校投档分数线表中,上海交通大学的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73分,语文106分,外语111分,数学112分,综合21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73分,这时只剩一个计划指标可投上海交通大学,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06分,另一个98分,则语文为106分者能投档至上海交通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06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实行加分投档政策的外地高校,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20分,即文科最低可达408分,理科最低可达37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