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科二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总分(含照顾分)在本科三批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报志愿。
本人申请放弃填报志愿的,或在重新审核考生身份过程中确定为“高考移民”及未提交有效证件的考生,均不能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21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实行全程“实时在线网报志愿”,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本人所属分数段结束前,都可以查看自己的动态排名。
3、7月21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后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发布一次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当前已报考人数、1:1预计出档最低分;考生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各专业的计划数、预计投档线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及预计1:1录取最低分。
4、7月21日10: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不得删除志愿。
5、分两段结束网报志愿:
7月21日11时:500分以上(含500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1日12:00时: 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至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本科二批第二次网报志愿全部结束。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本科二批第一次网报志愿录取后的剩余招生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公布;院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章程》。
2、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中的动态排名。
3、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网址,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及院校专业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从网报志愿开始到本分数段结束前,考生要经常查询统计信息,并可以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后,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确认表》,截止时间7月21日12:00时。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2、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
4、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7月21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7、未尽事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