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6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jseea.cn 或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gkzy.jseea.cn上浏览或下载)。
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1. 通过http://gkcx.jseea.cn网上查询;2. 拨打声讯电话16887799;3.至当地市、县(市、区)招办查询。
二、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1.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本二批量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该部分计划允许特征分300分以上(部分特别注明的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专业除外)、选测科目达到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填报。高校如有分数与等级要求,考生还须符合相关要求。
在征求平行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将按相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在省控线下适当降低特征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则再对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在省控线下适当降低特征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部分为新增计划,招收对象为选测科目在1B1C及以上等级的考生,考生的投档分必须符合高校提出的相关要求。
2.同一所院校如既有未完成计划又有新增计划,则新增计划将使用与原公布计划不同的院校代码。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如拟报考同一所院校的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可根据院校代码,将其视为两所不同的院校,用不同的院校代码在征求平行志愿中同时填报。
考生在征求平行志愿阶段填报的院校志愿为A、B、C三所院校及服从院校志愿。
三、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26日8:30至15:00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4. 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其中院校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运动员的特征分不低于180分),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8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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