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补报志愿通知第12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经第一次网上补报志愿录取后,因线上生源填报志愿不均衡,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决定适当降低文化课分数线进行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时限为:8月8日15:00时左右起至8月8日20: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补报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分数线文科350分,理科340分以上(包括政策加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补报附表中1个志愿。
本次补报志愿录取,均以此次考生网上补报的志愿为准投档录取,本批次线下考生原报此次降分院校志愿无效;所有尚未被录取,符合本次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补报志愿。
二、补报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补报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08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补报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补报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录取结果,而被拒绝补报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五、本次补报志愿录取后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录取工作将全部结束。
附表: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招生计划请点击查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