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天水高考替考案9月8日至9日上午公开审理,蒋鑫、霍继刚等五名被告人到庭受审。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被告人霍继刚、魏成甲、张玉茹等先后组织山东籍考生20余人来到天水。被告人霍继刚从原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处拿到18名学生2008年高考准考证后,随即安排上述人等进行高考替考。
案发后,经天水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霍继刚、蒋鑫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随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另外此案中,被告人蒋鑫先后在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琥珀派出所、甘泉派出所、中滩派出所、东岔派出所、五龙派出所分别为19名山东籍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户口本及身份证,麦积区人民法院此前已对涉案的6名国家公职人员判刑:被告人刘小斌、贾旭东、邹荣、侯兆鹏因犯有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处以两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张红举和黄鸿福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
截至9月10日,天水替考案中,涉案人均受处理,包括天水公安系统15人、天水教育系统20人、山东阳谷县相关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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