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规定大学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其中,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总课时不少于144学时;专科院校不少于108学时,同时要为高年级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为提高学生健康素质,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课程建设,《意见》明确规定,公共体育课是公共必修课,是每一名在校大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要求高等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共体育课程设置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体育课教学班额应在30人左右。要针对体育课程的实践性、户外性特点,保证适宜的运动负荷,体育课专门用于提高身体素质练习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高校大量增加体育课,不仅是加强学生身心锻炼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意志、品格、生活习惯的有效手段。省教育厅还要求高校要充分挖掘体育资源,提高现有体育资源的使用效益,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要尽量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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