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动态 > 高考资讯 > 山东省

山东09年高考12月1日开始 须留本人联系方式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11-28文章来源:水母网作者:高伟

    今年被录取未报到考生须上交录取通知书

 

   水母网11月28日讯 (记者 高伟) 2009年高考报名将于2008年12月1日~3日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日前提醒考生,填报高考报名信息卡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保证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填写毕业学校、任课老师地址和电话的话,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在《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上,除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等信息外,一个很关键的信息就是考生的联系方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填写联系方式时务必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不可以填写毕业学校、任课教师或辅导老师的电话和通讯地址。专家表示,考生如果不填写自己的直接联系方式,录取期间一旦高校需要和考生沟通,就无法在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也不能直接寄给考生本人,万一被他人丢失或扣留,增加考生负担,带来许多后患,直接影响考生本人的权益。

 

    此外,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两样材料均丢失的,需要考生本人书写文字材料说明遗失原因,由报名点留存。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于2009年4月25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科或理科类考生对待。

 

标签:资讯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