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知各所学校的校长来开会,必须经教育局局长审批同意才行。成华区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八条规定》,首次将通知校长开会的权力集中起来,把校长留在学校,把教师留在课堂。
“这次开会怎么这么晚?下午4点过才开始。”昨日(12月17日),“成华区2007至2008学年度目标工作暨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表彰大会”在成都市第三十中召开。参加会议的都是成华区各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或中干。
“教育局今后通知校长开会,都将在下午4点以后开始。因为一些校长下午要上课,4点以后开,就不耽误他们上课了。”成华区教育局局长李香贵解释道。
成华区某中学刘副校长是在昨天的会议上才拿到《八条规定》的,看到第二条“健全会议审批制度”时不由得叫起好来。刘副校长告诉记者,有时候教育局办公室通知校长开会,过不了多久,其他科室又通知校长开会,“感觉每天都在往会场跑”。现在,教育局规定要通知校长参加的会议必须报局长审批后办公室备案,要求分管校(园)长参加的会议必须报业务分管副局长审批后办公室备案并统筹安排。
此外,《八条规定》还指出,教育局不得轻率开展对学校的检查,以防骚扰学校正常教学;学校不得以活动的名义擅自放假:学校老师每周参加教研活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严禁学校在行课期间安排非业务性质的公费外出考察;学校校级和中层干部每周兼课分别不少于2节、4节;学校行政干部每周必须听课不少于1节;校长要每日巡课。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