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实行以“分类测试、分批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为选拔模式的“新课改高考方案”(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现将新课改高考方案与现行高考中不同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现行考试科目为“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新课改考试科目如下:
文、理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类别 |
考试科目 |
满分值 |
一类 |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 自选模块 |
810分 |
二类 |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 |
750分 |
三类 |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550分 |
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化分满分值 |
本 科 |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
文化分满分750分 |
专 科 |
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
文化分满分450分 |
技术考试(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和听力测试,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