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职高专艺术类非美术专业联考(以下简称非美术联考)定于2009年1月15日-20日举行。昨日,省考院发布该考试章程,公布考试内容及赋分。从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专业对形象、气质有要求,少数专业还对考生的三围有要求。
非美术联考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艺术专业的加试,由省内14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举办。参加联考的院校非美术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非美术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等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按要求,考试时必须由5位考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独立评分。
从考试内容和赋分来看,声乐、钢琴、舞蹈、影视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等专业对外形有要求,形象、气质、仪表等外形分从15分到30分不等。服装模特表演专业对形体形象要求高,包括身高、三围、肩宽等在内的总分为100分。
考试需要的钢琴由联考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其他乐器、服装和舞蹈鞋等考试用品由考生自备。钢琴的伴奏人员可由考生自带,也可委托联考办公室代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凭准考证可向联考办公室申请分数复查。
每个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及赋分请见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