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出台高校转学新政策,加强了对高校转学的管理,不仅严禁高校先“借读”后转学,而且还控制了高校转学的比例。
省教育厅称,大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并且转学必须在同学历层次、同招生录取批次之间学校进行。
省教育厅强调,严禁高校以先“借读”后转学等名义,接收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和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的学生到校就读。同时,我省还首次控制各高校每年转出转入学生总量。中央部委高校、省属本科学校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录取学生总数的3‰,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突破上年录取学生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