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有关领导同意,北京市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专科合格成绩确定为:
本科合格:三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两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高职(专科)合格:三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20分。
高职单考单招合格:三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