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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1-29文章来源:新华网作者:沈汝发

  新华网福州1月28日电(记者沈汝发)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益,福建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加以规范,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舍将予以拆除。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福建省部分县(市、区)处置中小学闲置校舍工作进度较慢,至今还有大部分闲置校舍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处置,各级教育部门应对辖区内至今仍未处置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尽快处理闲置校舍。
  通知要求,各地处置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应注重考虑发挥资产效益,通过规定程序进行置换、变卖,以及调整用于乡(镇)公益教育事业机构管理使用等方式,盘活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资产,保证教育资源得到最佳利用。

  对无法按照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的中小学闲置可用校舍,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应交给村委会作为集体财产管理使用,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并调整教育财务账面资产,不再作为学校资产进行登记。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对建设年代已久、建筑结构简易、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舍,应在2009年3月15日前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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