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50元。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不再收取等级证书工本费。
据了解,我省原来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是依照04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核定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的,《复函》规定我省对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按照成人收30元/人、学生15元/人的标准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取等级证书工本费5元。从四年来全省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施行的情况来看,普遍反映收费标准定得太低,费用明显不足,存在收不抵支的状况。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中有关“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50元,具体标准由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根据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费用支出情况,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规定,并结合周边省份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和我省普通话测试工作实际,为使普通话测试工作正常开展,故将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调整。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前20个工作日内,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