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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公布:分科命制试题 同场分科答题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3-19文章来源:北方网作者:未知

  3月18日下午,记者从2009年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宣传通气会上获悉,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已经公布,今年本市将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考综合改革。

  据了解,今年高考科目设置将以“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形式,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原有的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题,同时实行同场分科的考试形式。

  这次改革不只是对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高校招生录取模式三方联动的改革。通过改革,高考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衔接,基础教育部门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校构建对学生多元评价、多样化选拔的选才模式。为使考生、社会了解方案内容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改革平稳实施,就《方案》的重点内容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张景华副院长在接受北方网记者采访时作出了较为细致地解读。

  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009年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试题内容进一步贴近社会、贴近时代、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据悉,本市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报考英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20分钟。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都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题

  今年本市高考命题在各学科试题保持试卷长度、题型结构、试卷难度、阅读量与书写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反映高中新课程教学的要求,坚持稳中有变,稳中有新,使试题内容更加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

  《方案》将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题。将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卷,调整以后的综合科目考试更加强调学科内知识和能力的综合,符合目前高中分学科教学的实际,有利于考生更好地发挥水平。

  实行同场分科考试 考生可自行选择答题科目顺序

  同场分科考试是指考生在同一场次、同一考试时间内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考试时,文史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政治、历史、地理科目的试题;理工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试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优势自行选择答题科目的顺序。综合科目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文科综合试卷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理科综合试卷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考生的答题内容必须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文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试题序号分别单独排列。

  综合科目的各学科成绩写入总成绩

  今年高考试卷中的英语、文科综合科目、理科综合科目试卷实行网上阅卷。在公布成绩时,将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的总分,同时提供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的分数。

  高校招生实行学业和非学业评价

  本市基础教育部门建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高校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提供了条件。为便于高校录取操作,本市将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归总为学业评价部分和非学业评价部分,学业评价部分包括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课程修习情况3项内容,非学业评价部分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奖情况、技能特长认证、遵规守纪情况、健康状况等5项内容。录取时,高校将依据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对考生进行多元评价。对于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学生的其他评价内容,也一并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本市12所高职院校首次自主招生 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

  在高校推进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方面,本市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坐落在本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在开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时,结合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提出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今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得相应等第的考生,可自荐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二是坐落在本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

  这里所称的“高考分数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三是本市部分高职院校试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为天津职业大学、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2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试点专业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且教学资源优秀、专业特色明显、就业率较高的重点建设专业。已取得今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试点院校规定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报名考生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院校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多元评价,择优录取。

  实行三次填报四次征询的高考填报志愿方式

  填报志愿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历来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多年来,本市按照面向全体、合理配置高校考生资源、增加考生选择录取机会的原则,不断完善填报志愿方式。实行细分批次、三次填报四次征询等办法,形成了具有本市特色的本科一批AB类、本科二批AB阶段、本科三批AB阶段、高职高专AB阶段的批次细分体系,考生可以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三次志愿,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四次征询,在第二院校志愿和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进一步增加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数量。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高校能够选到符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考生也能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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