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省内普通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定于3月2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21日至23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于3月2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具备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同一项目只进行一次测试,测试成绩二者通用。除可免测的考生外,没有参加全省专项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按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对象为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高水平运动员需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含艺术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
专项为上述项目以外项目的考生,以及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并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由招生学校单独录取的考生可免予测试。
体育特长生(集体项目)测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体育特长生集体项目为篮球、排球、足球。
取得非集体项目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全省不统一组织专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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