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招字〔2009〕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为活跃我省普通高校体育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将继续招收优秀运动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招收项目与计划
青岛大学等19所省属普通高校具备优秀运动员招收资格。具备资格的高校名单和招收项目见附件一。
招生学校可根据本校运动项目布局、招生计划、生源专项水平等因素,在教育厅规定的招收项目范围内确定当年的招生项目。
各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本校当年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二、报名与测试
(一)报名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③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2.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和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手续。报名时间和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08]116号)执行。
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单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9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以下称《诚信表》),中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3月20日前,连同《山东省2009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交给考生本人。测试时由考生交考点审查。
3月25日前,各市招生办公室将优秀运动员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统一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6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交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7日至12日。
2. 统测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项目。
3.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按《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中旬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考查确认并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
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学校的考查确认。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优秀运动员合格名单,收留其《报考证》原件。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优秀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
招生学校要按照《山东省2009年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的要求,将确定的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电子信息,连同合格考生的《报考证》原件,于5月8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凡没有达到测试合格名次的考生,不承认其优秀运动员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要通过招生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
经过统测合格的优秀运动员考生可以选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四、文化考试与录取
获得优秀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分别在本科二批次和专科(高职)二批次进行。投档前在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专科(高职)二批次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其接收学校投档,由接收学校录取到本科或专科(高职)专业。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招生学校确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加分政策仅限于具有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学校的合格优秀运动员考生。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抓好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事件要严肃处理。凡有违反招收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一、山东省2009年招收优秀运动员的学校及项目
二、山东省2009年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
三、山东省2009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
四、山东省2009年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
附件一:山东省2009年招收优秀运动员的学校及项目
序号 | 招生学校 | 招 生 项 目 |
1 | 青岛大学 | 田径、篮球、男足、乒乓球、健美操 |
2 | 山东理工大学 | 田径、篮球、女足、乒乓球、游泳、健美操 |
3 | 山东科技大学 | 田径、篮球、男排 |
4 | 山东财政学院 | 田径、篮球、排球、男足、乒乓球、武术、游泳 |
5 | 山东师范大学 | 田径、篮球、女排、男足、武术、健美操 |
6 | 山东农业大学 | 田径、篮球、女排、乒乓球、游泳、武术 |
7 | 鲁东大学 | 田径、篮球 |
8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田径、武术 |
9 | 济南大学 | 田径、足球、篮球、武术 |
10 | 曲阜师范大学 | 田径、篮球、排球 |
11 | 山东工商学院 | 田径、篮球 |
12 | 青岛科技大学 | 田径、足球、排球 |
13 | 聊城大学 | 田径、男篮、女足、健美操、游泳 |
14 | 青岛理工大学 | 田径、女足、健美操 |
15 | 山东经济学院 | 田径、排球、足球、健美操 |
16 | 德州学院 | 田径、男篮、男足 |
17 | 山东建筑大学 | 田径、男篮、男足、乒乓球 |
18 | 潍坊医学院 | 田径、乒乓球、健美操 |
19 | 青岛农业大学 | 田径、女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