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倩 通讯员戴秀文报道:广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称,广东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仍将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至少扩招3.2万,中职技校至少扩招6.2万。
该通知称,广东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去年达126.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66.8万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59.8万人),在校生达到336.4万人。但在校生发展规模离415万人(普通高中210万人、中职教育205万人)的既定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最低招生任务为13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70万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66万人。省属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在2008年招生规模的基础上扩招12%以上。
2009年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照顾政策:
1.市级以上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可以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
2.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接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被评为地级及以上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优先安排录取;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考生,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地级及以上市奖励的考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优惠政策,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