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身份证》,于2009年5月1日~2日(详见报名时段安排表)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报名,办理并领取《专业考试证》。
2、考生在报名时将再次确认专项考试项目,确认后不得更改。
3、考生报名时在规定地点领取由省招办统一配发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和《考生须知》。考生应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准确了解具体的考试项目安排(内有详细的专业考试号段编排),提前到规定的考试检录处,确认身份,按时参加考试。(两次检录点名不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试时没有试跳和试掷。)
4、报名时建立指纹档案,以考生左手食指为准采集指纹信息,指纹信息是考生本人参加各项考试时的身份确认依据之一。
5、考生本人的《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课准考证》、《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参加各项目的考试时,证件交监考人员审查、核对及指纹通过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凡证件不全或指纹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的考试号及分组名单由计算机随机排定,并在《专业考试证》和报名处及考场外公布。
7、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裁判,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不许穿印有任何带标志的运动服参加考试)。
8、参加立定三级跳远(室外塑胶场地,落地区为跳远沙坑,电子测距)和有专项特殊要求的跑动、移动时,考生一律不准穿跑、跳鞋;参加素质100米、田径专项径赛类项目考生须穿塑胶场地专用鞋钉(直径4mm,长不超过9mm) ,起跑器由考点统一提供,由考生自行调试使用。
9、各项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指定地点等候宣布和确认成绩,宣布确认成绩后考生必须立即退出考试场地。
10、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疑义或对监考工作人员有意见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纪检组、考试领导小组反映或提出申诉,不得在场内同监考人员发生争执。
12、报名时须交纳专业考试费120元。
甘肃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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