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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考政策出台 一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28文章来源:辽沈晚报作者:徐月姣

  今年是辽宁省首批课改高中生参加高考,一系列高考政策做调整,辽宁省今年高考一批B段将实行平行志愿,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并逐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

  昨日,沈阳市召开2009年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高考政策全面出台。

  继去年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置3个平行第一志愿后,今年辽宁省第一批B段也将实行设置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或同一个志愿序号中可以填报若干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就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投档,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此类推。

  今年高考辽宁省所有一批B段院校将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沈阳工业大学就是在我省一批B段录取的院校之一,该校招生办公室主任张慧表示,实行平行志愿能使考生减少落榜几率,降低报考风险。每年招生录取,包括该校在内的几个一批B段院校,光第一志愿的考生都已经招满了,第二志愿报考几乎没有被招录的机会。即使是分数很高的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没被录取,第二志愿就很难被录取上。

  在一批B段院校中,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三所学校的录取政策和去年保持不变,既参加本科一批B段录取,又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具体办法。

  即先在本科一批控制线上参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在B段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的上述三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120%。

  此外,对自主招生投档办法做了适当调整,即将自主招生在一批本科A段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调整为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还进一步明确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的补报志愿。 记者 徐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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