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院校顺序志愿录取工作已于5月5日结束。参加录取的27所招生院校共录取新生5655名。从5月6日上午开始,考生可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自愿拨打声讯台电话(5月6日上午9时,查询号码:16893222)查询顺序志愿录取结果。从5月8日开始,考生可陆续收到邮政速递局寄送的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的规定履行报到注册手续。
院校顺序志愿录取工作按照高职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批次录取院校、高职提前批次录取院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院校和普通高职批次录取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招生工作规定及院校招生章程,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考生,确保了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2009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院校顺序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尚有9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644个(其中,艺术类45个,普通类599个)。凡院校顺序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350分以上(含政策照顾考生),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在230分以上(填报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美术类联考或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合格),可根据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于5月6日中午12时前,到报名所在区县填报征询志愿。征询志愿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艺术类院校志愿,设有2所院校志愿供考生选报;第二部分为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设有4所平行院校志愿供考生选报。录取时,艺术类院校先录取,普通类院校后录取。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征询志愿填报分数范围只是填报资格,不是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请考生珍惜机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稳妥填报志愿。二是凡已被院校顺序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询志愿的填报及录取。三被征询志愿录取的考生将于5月9日后陆续收到招生院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