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关于借读费的改革终于正式启动,但能否成功,借读费是否就此退出江湖,教育公平问题能否从此得到化解,却是一个未知数。汕头市部分学校就担心经费不足、担心出现学生“转学潮”,而粤西一些县级教育部门也对今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校在日常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心存忧虑。
有担心、有忧虑是正常的。制度有惯性,借读费毕竟实施了这么多年,总会存在一些路径依赖。曾经在经费上依靠借读费的学校,因为此项政策的取消而存在一定的不适应,这也可以理解。当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后,乡镇财政和村两委也出现过运行困难,这都是改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没有改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关键是要看这个代价和改革本身所带来的正价值是否能够抵消,如果负小于正,那么这个代价就在承受范围之内,反之则是改革失败。
借读费本身存在的不公平性已经讨论过千万遍了,改变这种因为户籍制度而带来的教育不公,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但是,在户籍制度尚未作出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单纯取消借读费,必然带来一些政策上的冲突,比如究竟要以什么为原则借读才能免费,会不会最终还是要落到户籍上面去,优质教育资源究竟如何分配才较为公平等等。其实,在教育资源分配基本均衡的情况下,原本是不会存在借读费这种政策怪胎的。但现实终归是现实,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学校之间的资源获取千差万别,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可能是最大的不公平。
对于教育领域来说,“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也是一条国际惯例。既然政府要操办教育,那么教育资源的分配就应当是均衡的,不能厚此薄彼,因为政府是全民的政府,纳税人都缴纳了税金,他们所享有的教育资源理应是相差无几的。也就是说,在公办学校这个层面,既然各个学校办学质量相当,便不存在借读费的说法;那么,在民办教育这一块,由于是市场化操作,就可以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包括高质量教育等等。因此,把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公办学校,并非保障普通百姓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而是人为制造不公,给掌控公办教育资源的主管部门创造寻租机会。
要想保障全体公民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就应当让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让每个孩子都能读得起书,享受具备一定质量保证的政府教育。同时,应放开教育市场,发展差异化办学的民办教育,满足市场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只有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都进行思想观念和政策配给上的调整,借读费改革才可能真正成功。如果单纯取消借读费,而不对教育资源进行梳理与整合,在户籍制度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遭遇困难几乎是必然的。但这个方向是对的,关键是其他改革应当跟进,不能因为改革中出现了一点问题就打退堂鼓,改革中的问题最好还是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这样才能避免更大的政策失败。周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