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武隆县4个乡镇设立民族乡:文复苗族土家族乡、石桥苗族土家族乡、浩口苗族仡佬族乡、后坪苗族土家族乡。
对上述少数民族乡考生的照顾政策,将严格按照《重庆市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渝招委发〔2009〕9号)规定执行。请于3年前落户上述4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于5月20日前到报名区县(自治县)招办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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