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4日透露,军队和武警部队2009年计划依托117所普通高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7500名国防生,国防奖学金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
这117所普通院校均为国家部委直属高校或学科优势明显的省属院校,其中国家“211工程”高校69所。
76%的招生专业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所需的电子信息、机械、武器、航空航天、航海、测绘、气象等专业,24%为医疗、财会、外语、新闻、法学等专业,学历层次均为本科。
这位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已联合下达了招生计划,家长和考生可查阅有关院校招生简章或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009年国防生招生和培养政策与往年基本一致。报考对象参加高考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由省军区系统组织,与全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步实施。
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优先招收。录取工作由普通高校从网上远程进行。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
全军4所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
新华社电(孙志 王东明 钱高祥)2009年28所军队院校和25所武警部队院校,将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1.5万余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专业100余个,以招收理科男生为主。
军队和武警部队部分院校技术和语言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数量比往年略有增加。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解放军艺术学院和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招收少量无军籍学员。
无军籍学员在校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同全军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4点:
学员入学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8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5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学员在校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学校统一供给。学校每年向学员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生活补助(寒暑假2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