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6月7日举行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开始。作弊情节严重考生将取消当年各科成绩。
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各科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15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高考外语科目仍含听力考试部分,分值为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报考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科技外语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外语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口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到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
报考师范考生须面试
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报考体育和艺术院校或系(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前须进行专业考试。
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民族中学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汉语文由教育部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汉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翻译成本民族文字,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在考汉语文的同时考少数民族语文,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蒙语听力考试与蒙语文考试同时进行,成绩直接计入蒙语文总分中。
作弊情节严重考生取消当年各科成绩
今年我省将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
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各科类、各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考生填写志愿、信息录入、打印、校对等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自定。
考生于填报志愿前到接纳报名的单位领取《考生志愿表》等材料。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并对打印出的志愿进行认真校对,准确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班主任、家长及其他人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及签名。因考生填写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补报或涂改志愿及调换志愿顺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