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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普通高考三校高职考试大纲-汉语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5-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一、考试范围与要求

  本考试旨在测试学生所掌握的汉语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测试学生应用汉语字、词、句及对文章阅读理解的的能力,一及能运用所学的汉语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以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新编基础汉语》上、下册(2007年11月版,最新修订本,主编:梁伟、张勇)为参考依据。

  根据教材《新编基础汉语》上、下册的教学大纲,现将考试范围与要求分字、词、词组、句子、课文和写作等六个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 汉字

  1、考试范围:以《新编基础汉语》课本上、下册出现的全部汉字的结构、读、写、音、义为主。

  2、要求:正确掌握汉字的形、音、义,正确区分形近字、同音字、多音字。

  (二)、词

  1、考试范围:以《新编基础汉语》课本上、下册所标出的以及练习、作业中出现的生词为主。

  2、要求:正确理解词的意义及用法,熟练掌握各类词的特点和语法功能。

  (三)、词组

  1、考试范围:以《新编基础汉语》课本上、下册的课文、语法知识及练习、作业中出现的所有词组为主。

  2、要求:对上述词组有基本的了解,有区分和正确应用各种词组的能力。

  (四)、句子

  1、考试范围:以《新编基础汉语》课本上、下册课文中的基本句型和语法知识中的典型例句为主。

  2、要求:对课本中上述句子的含义、语法结构、句子成份均能正确理解,能运用典型句式造句。

  (五)、课文

  1、考试范围:以《新编基础汉语》课本上、下册的全部课文为主要依据。

  2、要求:全面理解和掌握课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课文中的句子以及句与句之间的前后顺序和内在联系,以便提高阅读理解和综合填空的能力。

  (六)、写作

  1、考试范围:课本中出现过的应用文、能对与学生学习、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或事,予以记述或简单的说明。

  2、要求:表述清楚,语句通顺、流畅,书写正确,字数在250字以上。

  二、考试形式与构成

  本考试为书面闭卷考试,试卷分为卷一和卷二两部分。卷一为客观性试题(选择题),占总分40%;卷二为常规考试题(非选择题),占总分60%;两卷共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卷一

  本卷全部试题为单项选择题,共60题。选择题的内容包括:根据句义选择恰当的汉字;根据句义选择词语或词组;选择句中词语的正确解释;选择问题的正确答案;选择句子排列的正确顺序;选择词在句子中的正确位置等。本卷满分为60分。

  卷二

  本卷为常规考试题(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卡上。本卷的内容包括:组成词组、组词成句、完成句子、改错句、造句、阅读短文并完成相关练习、作文等七个部分。本卷满分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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