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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09高考日程确定 6月24日公布成绩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5-25  文章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牟晓晖

  本报讯(记者 牟晓晖) 今年高考时间和科目考试顺序不变,志愿填报和二次征集志愿日期也确定了。今年高考时,考生在考前同样要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承诺书不仅让考生对考场纪律知晓、认可和遵守,对我市今年招生工作中有关重要日程安排也作了说明,考生务必熟知。

  考试时间

  今年的高考时间与往年一样,在6月7日和8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其中,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上午考文综和理综,下午考外语。“三校”(职高、中专、技校)高职6月8日上午是考专业综合。

  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六项公开,以及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市招办将通过www.cqzkb.gov.cnwww.cqzk.com.cn两个网站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并以此为准。

  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网上咨询

  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在渝招生的各高校情况,市招办将于6月13日~15日举办网上咨询活动,凡能上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网址:www.cqzk.com.cn)。届时,市招办将在规定时间内,把全国来渝招生的高校链接到指定的网站,邀请学校的招生负责人上网负责解答学生提问。这也意味着,我市将连续第二年不搞大型现场招生咨询活动。

  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成绩查询

  从6月24日起,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届时只需输入自己的报名号以及准考证上的密码即可。此外,包括考生特征信息、军检合格情况、录取结果、投档轨迹等内容,考生可随时登录进行查询。

  与去年相比:去年6月23日,考生可查询成绩。

  志愿填报

  今年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6日~28日三天,全市一次性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8时。

  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录取时间

  今年的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9日至8月中旬,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一阶段、高职专科二阶段共7个批次。同时,今年我市针对生源不足的院校二次征集志愿的批次范围以及时间安排也已确定,包括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一阶段以及高职专科二阶段(详见下)。

  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次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本科第一批:7月14日22:00至7月15日18:00

  本科第二批:7月21日8:30至7月21日20:00

  本科第三批:7月28日20:00至7月29日15:00

  高职专科第一批:8月5日23:00至8月6日17:30

  高职专科第二批:8月11日12:00至8月12日11:30

  今年这些考生可享加分

  ■可加20分的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10分):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09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从2011年起,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6。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7。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统一测试认定者;

  8。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经市统一测试认定者;

  9。烈士子女;

  10。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1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在渝三本以下批次院校可再降10分,艺术、体育类可再降5分)。

  ■可加10分的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加5分):

  1。报考在渝院校的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2。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教委组织的中小学“科技之星”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者;

  3。报考市属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统一测试认定者。2007年和2008年参加跆拳道和散打比赛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经测试认定者(2011年取消跆拳道和散打项目加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在渝三本以下批次院校可再降10分,艺术、体育类可再降5分)。

  ■可加5分的考生(含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

  1。三峡库区淹没城市乡镇的考生;

  2。报考在渝院校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汉族考生和巫溪、城口两县的考生;

  3。报考在渝院校的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在渝院校的农村独生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下5分内可视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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