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市高考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方便考生了解高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帮助考生做好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市高招办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今年高考的基本形势
今年全国共有1256所次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在津安排招生,招生总计划为60525个,其中,提前本科批次招生计划为1025个(其中文史类计划212个,理工类计划813个);提前专科批次招生计划为195个(其中文史类计划38个,理工类计划157个);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为14467个(其中文史类计划2867个,理工类计划11600个);本科二批招生计划为17476个(其中文史类计划3972个,理工类计划13504个);本科三批招生计划为8777个(其中文史类计划3167个,理工类计划5610个);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招生计划为344个(其中文史类计划92个,理工类计划252个);高职高专录取批次招生计划为18241个(其中文史类计划5770个,理工类计划12471个)。因此,今年我市高考总体形势还是比较好的,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较多适合自己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
二、填报志愿的相关工作规定
1.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
(1)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分三次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及确认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时间(含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6月10日至6月15日12时。
第二次填报及确认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时间:7月24日至7月25日12时。
第三次填报及确认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时间(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7月30日至8月1日12时。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
第一次,6月10日至6月15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第二次,7月30日至8月1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
(3)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2.关于填报志愿的依据和规定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四大类刊登。未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志愿表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项,均以《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四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两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参考。部分院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尚未落实收费标准,所以未予公布;已公布的收费标准有些仍在落实过程中,因此招生院校的收费标准应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4)考生填写志愿表时,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考生在志愿表上填报的志愿代表本人的志向和意愿,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应保证志愿表上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因考生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军队、公安等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和军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提前本科院校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6)公布的理工类、文史类招生计划,依次顺序为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A类录取院校、本科一批B类录取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
(7)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录取。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并填报在志愿表的规定位置上。在同一个录取批次内,同一所院校一般只填报一次,考生重复填报一所院校没有意义,只能浪费机会。
(8)艺术类招生计划按艺术(文)、艺术(理)两个科类分列,按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9)体育类招生计划按体育(文)、体育(理)两个科类分列,按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和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10)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体育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前进行。
3.关于征询志愿
由于各批次录取院校均不设置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因此在各录取批次一志愿、二志愿录取以后,对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余缺计划,实行面向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分数范围内的考生进行征询志愿。请相关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招考资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的各批次征询志愿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
4.关于考生确认志愿的规定
根据本市填报志愿工作有关规定和网上录取系统设置要求,对于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中只打印出阿拉伯数字、没有显示出汉字名称的考生志愿,其对应志愿代码属于无效代码,考生可申请核对;对于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中显示为汉字名称的志愿信息,均属于有效志愿,考生不得申请核对。
核对考生志愿的依据是考生原始纸介质志愿表。考生志愿代码属于无效代码的,须依据原始纸介质志愿表上书写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正。
三、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1.录取原则
(1)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津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的行为。
(2)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自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本科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本科三批或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县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考生均需有书面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 (5)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高考的外语语种。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录取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一、按中办发[2000]28号、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天津市优秀学生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 第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 第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天津市三好学生称号者(其中一次须是2008--2009学年度),增加10分投档; 第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第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第六、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第一、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报考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时,须在招生录取前参加高校组织的体育测试,高校须按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录取时,由高校提供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市高招办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烈士子女,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凡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的,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上述考生在报考其它高校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5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同时符合以上(1)、(2)、(3)条相关条件的考生,市高招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4)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应届高中生冬令营并取得相应名次的考生(市教委体卫艺处将名单抄送市高招办),在其高考成绩总分达到高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由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市高招办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市高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类高校录取时,一律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如上述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仍不足,经高校同意,市高招办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提供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的外地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一批B类、本科三批A阶段、本科三批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A阶段、高职(专科)批次B阶段的外地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军事院校招生政策规定
军事院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由招生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军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生源中进行录取。
招生院校不得录取军检面试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无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
4.参加军检面试考生范围的确定办法
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本市确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报考志愿,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史类、理工类和男生、女生分别确定。
各招生院校由于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生源数量等情况不同,其参加军检面试的分数线也不尽相同。通常条件下,报考考生越多,军检面视分数线就越高。
5.国防生录取办法
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国防生与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一样必须参加军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国防生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6.考生纸介质档案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县招办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报名所在中学负责组建,其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区县招办负责组建。
享受有关照顾政策考生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要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要根据院校的要求,准备本人徒手画,由考生档案组建单位将徒手画装入纸介质档案。
7.录取时间安排
我市的录取工作从7月1日开始,按照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的顺序依次进行。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院校的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院校的征询志愿;7月下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院校的(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院校的征询志愿;
8.录取程序
录取程序是: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和提前专科录取院校全部录取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录取院校的录取和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的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征询志愿录取院校的录取。
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如果院校招生计划还没有完成,市高招办按招生院校剩余的计划数为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招生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如在第一志愿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则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填报高考志愿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考生要根据高等学校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和专业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虑、统一安排。知己知彼是正确填报志愿的基础,志愿不要偏高,偏高容易脱离实际,难以实现自己愿望;但也不要偏低,偏低影响将来发展与成才。
2.拉开梯度原则。考生在同一批次内选报院校志愿时,相邻两个顺序志愿之间应有一定的“差异”。即第一志愿院校选定后,考生在第二志愿栏内选报的院校一般应是连续几年内生源不是很充足的院校,这种差异不是指两所院校录取线的高低不同或两所院校知名度的差异,而应该是两所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存在的“差异”。填报志愿拉开梯度有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考生如果按照这种差异选报志愿,第二院校志愿发挥作用的机率会更大一些。
3.留有余地原则。填报志愿要掌握好合理的梯度,在慎重填报第一志愿的前提下,填报第二志愿时不要集中于同一层次,应注意拉开档次。同时,做到有进有退,退是为了进,在专业上退是为了院校上的进,在院校上的退是为了专业上的进,要充分留有余地,以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
4.突出重点原则。今年我市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为六个批次、九个阶段进行,一个完整的志愿方案可能要涉及二十余所院校和几十个专业,要想每个志愿都能够发挥作用,提高志愿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面对众多的招生院校和厚厚的招生章程,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特别是自己在中学基本位置的情况),根据本人情况有重点地选读有关招生录取批次资料,设计与自己志向相一致又与自己估算的高考成绩相匹配的志愿方案。
5.志向决定志愿原则。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气质类型、能力状况等情况。确定自己的专业爱好,测定自己是内向还是外向,是动手能力强,还是善于动脑,以及组织管理能力,艺术修养、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是适合学习基础理论,将来从事科学研究,还是适合学习应用科学,将来直接从事生产或服务等等。确定自己适合从事什么职业,不适合从事什么职业,最后选择自己适合的专业。选报志愿是一个职业定向和职业选择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考生今后的人生道路,选择的志愿要符合自己的志趣,这样能激发自己的潜能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发展的道路上更容易成功。
五、填报高考志愿的基本程序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通常可分为八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泛了解政策和信息。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也就是志愿信息的收集过程。一个较好的志愿方案,一般须了解和掌握以下信息:招生政策、录取程序、本科类报考人数、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考生所在学校近年来在全市高考中的位置、考生的学习成绩在本校的位置、与考生有关的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咨询会、家长会等)、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拟报考院校的基本情况等。
招生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统计资料》、《章程汇编》和各高校网站或咨询电话、中学和区县招办、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及本市的新闻媒体等。
第二步:估算高考成绩。这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6月9日考试结束后,考生要认真回忆自己的答题情况(主观性试题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对照《参考答案》估算自己的高考成绩。通常采用的办法有:区间法、逐步调整法和三步估分法等。
区间法:是先将正确无疑的试题打上分数得到一个最保守的成绩;然后在总分中扣除肯定错误的试题分数,得到一个最理想的分数,那么考生的实际得分应当在这个最高分与最低分区间中。这个方法一般适用平时成绩较好的同学。
逐步调整法:此法是考生根据参考答案“从宽”估一个最高成绩,再“从严”估一个最低成绩,取二者平均值作为估分成绩;然后将此成绩与自己平时考试、模拟考试排名相比,如果相近,则这个成绩就可作为考生的估分成绩,如果相差较大,则重新确定最高分和最低分,直至接近本人平时考试排名为止。此方法适用于平时成绩比较稳定的考生。
三步估分法:第一,拿到试题汇编及参考答案时,先不要看《参考答案》,而是将试卷重新按自己考试答题情况重新复述一遍,尽可能回忆考试时答题过程。第二,对照《参考答案》,给自己复述的试卷打分(要注意高考按步给分,按点积分的评分办法),拿不准的请教任课老师,第三,将得分与班上同学作比较,再进行微调。此法适用所有考生,一般用此法估分较为准确。
第三步:从6月10日开始,拟订初步志愿方案。在初步估算本人高考成绩、拟定个人专业志向和掌握本年度招生信息的基础上,确定若干套志愿方案。主要包括不同地域志愿方案,不同院校志愿方案,不同专业志愿方案,地域、院校、专业组合的综合方案等。
第四步:征得中学老师或有关招生机构人士的指导。将拟定的志愿方案与班主任老师、中学领导及区县招办、高校招办等招生机构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征询他们的意见,并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
第五步:家庭内部协商。现阶段,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制定一个良好、满意的志愿方案,进行家庭协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常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地点的选择问题,院校、专业与未来就业、升学的问题,上学期间的费用问题等。填报志愿是一个群策群力的过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家庭民主过程之后,将初步拟定的志愿方案进行排序。
第六步:依据初步拟订的志愿方案重点收集分析信息。按照排定的志愿方案,进一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如拟报考院校近几年在本市的基本录取情况(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的变化趋势等),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有无变化、招生计划有无变化及院校的咨询情况(对今年首次在津招生的院校,要直接向院校咨询),自己的估算成绩的调整,全市考生预估成绩的总体趋势(特别是与去年的比较)等情况。
第七步:确定报考志愿。6月13、14日,在充分收集填报志愿的各种信息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和家庭的实际状况,特别是考生的兴趣和志向、高考估分等情况,最终确定考生各批次的报考志愿(重点是每批次的第一志愿)。
第八步:填报志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的。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规范、准确填写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文字、数字要清楚、工整,确保将自己的意愿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
六、如何选报高考志愿
今年我市高考志愿的填报工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和确认时间是6月10日至15日12时。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使用三张表格,分别用于填报普通类高校志愿(含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提前专科批次院校志愿、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志愿、本科二批A、B阶段录取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志愿和艺术类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和体育类院校志愿(含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志愿和体育类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
(一)填报普通类高考志愿表
1.填报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
(1)志愿设置:提前本科批次设有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各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供考生选择。
(2)包括院校: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包括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师范院校、香港在内地招生院校及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院校;
(3)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录取后,享受军人待遇(第三军医大学没有军籍),免收学杂费,毕业后就业前景较好。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办学条件较好,录取分数线与本院校普通类专业相比略低一些,考生在学期间享受由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毕业后按协议到军队工作。因此身体条件较好,立志从事国防建设或家庭生活条件相对比较困难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此类院校。
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三所院校,毕业后就业前景相对较好,考生可视自身情况选报此类院校志愿。
招收免费师范生的4所师范院校均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较高,毕业后就业前景较好,因此,立志从事教育事业或家庭生活条件相对比较困难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此类院校。
香港在内地招生院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为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近年来录取分数线较高,学习费用较高,教学过程中使用英语授课,因此,家庭条件较好、高考成绩较高且英语水平较高、自理能力较好的考生可以优先选报。
一些高校的航海技术、轮机管理专业也安排在本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相对较低,但对考生的视力要求非常严格,以往许多考生经常因为视力不合格被招生院校退档。因此,填报此类院校专业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视力条件: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裸眼视力为5.0,轮机管理要求裸眼视力4.8。
总之,提前本科批次院校为考生接受优质教育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希望考生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稳妥地填报本批次招生院校志愿。
(4)注意事项:
第一,军队院校(含武警和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的面试、体检安排请关注招考资讯网站和本市相关媒体。
第二,由于军队院校(含武警和国防生)、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需要进行面试、体检等工作,其面试、体检分数线是按照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情况确定的,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上述院校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栏内,否则,所报志愿为无效志愿。
第三,填报军队院校(含武警和国防生)、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须注意招生院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身高等要求。
第四,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一般在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上述两类专业按规定又细分为指挥类、非指挥类,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文化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2.填报提前专科批次院校志愿
(1)志愿设置:提前专科批次设有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各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供考生选择。
(2)包括院校:提前专科批次院校包括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三所院校。
(3)填报志愿:本批次招生院校均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但按照录取程序的安排,本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在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前进行,被上述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一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
(4)注意事项:本批次三所招生院校均需要参加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的面试和体测工作,面试、体测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面试、体测安排请关注招考资讯网站和本市相关媒体。
3。填报本科一批院校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一批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本科一批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设有A类院校和B类院校各1个第一志愿,考生可在第一志愿规定位置分别填报A类和B类各1所院校,而第二平行志愿设有Ⅰ、Ⅱ、Ⅲ、Ⅳ四所院校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本科一批A类、B类的任意院校。录取顺序依次为A类第一志愿、B类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
(2)包括院校:本科一批院校包括A、B两类院校,A类院校一般由教育部直属高校、985院校和部分211工程院校所组成,这些高校是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点学校,也是各行业科研、教育的领头羊;B类院校主要包括部分211工程院校和坐落本市的随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这些院校或是一些地方的重点大学,或是近年来考生报考比较集中的高校。
(3)填报志愿: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两个招生院校志愿,一个为A类院校,一个为B类院校,且A、B两所院校必须填报在指定位置上,否则为无效志愿。录取时,A类第一志愿学校先录取,B类第一志愿学校后录取。
第一志愿及专业通常的填报策略是:
第一,相对高分段考生名校优先。根据往年的情况,相对高分考生一般报考名校的热门专业,但也不要一定非某某高校不报,还应适当结合自己的实际(特别是自己的兴趣和志向),积极考虑适合自己的学校和特色专业。
第二,次高分段考生重点考虑A类院校,重点大学、特色专业综合考虑。这类考生在全体考生中是比较优秀的,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重点院校及其特色专业,选择声望高、教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院校,这些院校和专业的综合实力和毕业后的就业前景也是很不错的。
第三,中等成绩考生重点应多考虑不同地域的A、B类院校,兼顾学校和专业。这类考生处于中上位置,但考生数量相对较多,考生志愿的选择范围要广,避免扎堆。考生应根据统考成绩和学校历年录取分数段尽可能地选择那些有可能被录取的学校。
第四,选报专业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对于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的招生院校,考生可以将最向往或最理想的专业安排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内,并按照喜好程度依次排列好其他专业志愿;对于采取分数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的招生院校,考生须依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分数级差得分值和对报考专业的向往程度确定第一专业志愿,因为招生院校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对于采取志愿清方式安排专业的招生院校,考生须依据对招生院校和专业的向往程度来确定,向往程度越高,其第一专业志愿应选择近年来录取分数越低的招生专业。
第五,选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时,通常有两种考虑,一是对所报考院校非常向往,此院校的所有专业均可接受,那就选择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并在“是否服从”栏内填写“是”或“服从”。一是只喜欢报考院校中的部分专业,其他专业无法接受,建议考生就要慎重选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如果选择放弃,应在“是否服从”栏内填写“否”或“不服从”。“是否服从”栏内为空白的,视为不服从。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是我国优质高等教育的代表,也是广大考生积极向往的高等学府,但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为外地院校,因此,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本科一批志愿时,要格外珍惜宝贵的优质教育资源,积极选报外地高校。同时,根据今年我市录取工作规定:本科一批B类的外地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建议中等成绩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坐落外地的B类院校作为B类第一志愿,增加录取机会,满足升学愿望。
第二平行志愿的填报策略
根据我市的录取规则和录取顺序,考生选报的第二平行志愿招生院校通常应为近年来第一志愿录取率不足100%的招生院校,而且,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选择非常重要。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在“是否服从”栏内填写“是”或“服从”。
对于相对高分考生,建议积极将招收第二志愿相对高分考生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优先考虑对象。
(4)注意事项:
第一,填报志愿时,考生要依据自己的升学实力和综合素质,全面考虑,合理选择。需要提醒高分考生注意,个人兴趣对今后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本科一批的录取顺序为A类院校第一志愿、B类院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平行志愿,因此,如果考生只选报A类院校志愿,其B类院校的第一志愿就一定要慎重填报。
第三,填报第二平行志愿时,A、B类院校不再区分,考生即可以选择A类院校,也可以选择B类院校。
第四,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今年我市在本科一批志愿栏目的第二志愿中设置了4个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规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同一科类、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Ⅰ、Ⅱ、Ⅲ、Ⅳ院校志愿,如考生符合Ⅰ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Ⅰ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Ⅰ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Ⅱ志愿,如考生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Ⅱ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Ⅲ志愿……,依此类推,由计算机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检索。经检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投出。同时,为确保录取公平,平行志愿投档时,由计算机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检索,即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挡机会。
例如,考生甲(585分)、乙(584分)、丙(583分)同时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了某院校,该校只有一个计划,则考生甲(585分)被投档到该院校,考生乙(584分)被投档到他所填报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考生丙(583分)因不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而未被投出。如果招生院校因考生甲(585分)身体素质、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条件需要退档时,则考生甲将不再投向他所填报的其他志愿院校,考生丙(583分)也不能被递补到该院校,因为这对考生乙(584分)不公平。考生甲和考生丙只能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或征询志愿录取。
4.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分别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包括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为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二批B阶段为其他一般本科院校和本市部分本科三批院校的部分专业。
(3)填报志愿:本科二批录取工作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A阶段院校先录取,B阶段院校后录取。
第一志愿及专业通常的填报策略
第一,相对高分考生,对此类考生而言,在本批次内属高分段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兼顾学校与专业,如两者发生矛盾,选择好专业比填报学校更重要。但专业的选择不要短视,不要人云亦云一味地追逐“热门”专业,考生和家长应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就业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个人特长等情况选择专业。
第二,一般成绩考生,在招生院校的选择上很重要。这部分考生虽然上了线,但成绩的优势不明显,填报志愿时可选择报考那些历年来上线情况基本持平或生源不足的院校,避开竞争压力。选择专业时要尽可能考虑和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
第三,预计在分数线左右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报考那些历年来生源严重不足的外地院校和专业或农业、林业、地质、矿业等院校,增加录取机会。因为按照有关录取政策,本科二批外地院校(专业)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四,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在选择招生院校专业志愿时,在“是否服从”栏内填写“是”或“服从”。
第二平行志愿的填报策略和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同本科一批填报策略。
(4)注意事项:
第一,本科二批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同属为一般本科院校,按照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考生,只有坐落地区和考生报考数量多少的差异。
第二,本科二批录取过程中,只有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和石油类院校的,且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才有可能享受降分录取的政策。
(二)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表
1。志愿设置:设置1个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志愿、2个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志愿、2个艺术类本科三批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供考生选择。
2.填报条件:艺术类院校美术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为参加市统考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的考生;若招生院校组织专业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专业校考合格。报考本科三批、高职高专院校的考生须参加市统考,且总成绩不低于130分。
艺术类院校非美术专业报考条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3.注意事项
(1)艺术类本科三批设有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报。
(2)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因此,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提前专科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志愿,填报办法与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相同。
(3)艺术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选择院校志愿。
(4)考生所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须达到或符合招生院校(专业)对专业成绩要求的标准。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5)不同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尽相同,例如,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还有一些招生院校(专业)对单科文化成绩做了相应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院校的招生章程。
(6)从近年来的录取情况看,大多数本科层次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第一志愿生源均比较充足,因此,考生要结合自己的专业考试情况和文化考试成绩积极稳妥地填报好第一志愿。
(三)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表
1。志愿设置:设置2个体育类本科一批院校志愿、2个体育类本科二批院校志愿、2个体育类本科三批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供考生选择。
2.填报条件:体育类院校(专业)报考条件:参加全市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注意事项:
(1)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均设有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报。
(2)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因此,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提前专科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志愿,填报办法与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相同。
(3)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没有参加体育专业测试的考生,其填报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七、友情提示
1.填报志愿前应了解哪些信息
(1)要了解高校办学条件和水平
从学校的隶属关系来看,有的是国家部委所属大学、有的是省市所属大学,由于隶属关系不同,其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招生范围等都有所不同,办学水平也有所不同。除了看隶属关系外,还要从一所大学是否是“211工程”学校,是否是“985工程”学校来分析。目前在我国,30多所进入“985工程”高校都是出类拔萃的高校,而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也仅有百所左右。此外,学校的师资水平和重点学科的数量,是学校办学水平的直接体现。代表师资水平的数据包括院士和大师级人物的数量、作为未来院士预备队的“长江学者”的数量、博士生导师的数量等等。国家重点学科是经教育部对各个学校相同学科进行严格评审,将排名前一、二名的命名为重点学科,由于重点学科周围必然有一个高水平的相关学科群作支撑,因此,重点学科越多,说明这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越高。
(2)要了解各专业的内涵
选择专业不能仅看哪个专业名字新潮、前卫、好听,而应该对专业的内涵进行深入了解。在咨询时一定要认真咨询专业的课程设置,将来在哪些领域就业,以往就业率如何,未来的社会需求怎么样,招生计划多少,过去几年的录取情况,以及这个专业的历史沿革,学科水平,所在学科是否具有硕士点和博士点,这个专业有哪些名师等情况。
(3)要了解近几年录取分数线
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成绩达不到分数线是不能被录取的。但高校每年的录取分数线以及各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不是在录取前人为划定的,它是由这所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报考这所学校的人数以及报考这所学校考生的高考成绩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是经过招生录取这一环节自然形成的结果。报考的人数多于计划数而且成绩又高,那么录取后的最低分数线就会高,反之则相反。因此,以往的录取分数线情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4)要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每年的招生政策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了解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对其中录取规则等核心问题加强研究和咨询。录取规则包括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等内容,也包括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与录取相关的要求。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招生改革的需要,选拔到更加适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同时也使学生能从多方面展示自己的才能,我市将逐步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
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内涵主要包括高校对学生的学业多元评价和非学业多元评价。市高招办依据基础教育部门建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高校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提供了条件。为便于高校录取操作,我市将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归总为学业评价部分和非学业评价部分,学业评价部分包括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课程修习情况3项内容,非学业评价部分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奖情况、技能特长认证、遵规守纪情况、健康状况等5项内容。录取时,高校将依据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对考生进行多元评价。对于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学生的其他评价内容,也一并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今年,坐落在本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
这里所称的“高考分数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等。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2.填报志愿需处理好的关系
(1)家长意愿与考生志向的关系。高校的教学活动是分专业进行的,所以考生选报的专业可能会对自己以后的择业和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家长对此也格外关注,不经意间,往往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而忽略了考生本人的志向,这是不可取的。在充分考虑考生本人特长、爱好、志向以及高考成绩的前提下,全家共同协商填报志愿是不错的选择。
(2)本市院校与外埠院校的关系。从招生计划数看,外埠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占计划总数的46%左右;从招生院校的所数看,外埠院校的比例占全部在津招生院校的90%以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采取内外适当兼顾的原则,不要只注重招生院校的地理位置,而忽略招生院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就业去向等多种因素。考生“扎堆”报考本市院校和“热门”地区院校,使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大幅升高,考生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录取机会。在本科二批A阶段或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如果院校线上生源不足,还可以享受降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这项政策为积极考虑外埠本科院校志愿的考生提供了机会。希望广大考生既积极考虑本市院校,又充分照顾外地院校,既积极考虑坐落大城市的高校,也充分考虑大城市以外的高校。
(3)院校与专业的关系。既能选择填报自己想往的院校又能选择填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当然是比较理想的,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然而,许多考生总是要面临在理想的院校和专业之间选择的矛盾,是院校志愿重要还是专业志愿重要?对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关键在于考生本人的志向和爱好。有一点提示供考生参考,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相对高分的考生要兼顾院校和专业,相对低分段的考生偏重于选择院校。
目前高校教育改革逐步从培养单一型人才向培养复合型人才转移,高校的专业设置也在不断调整,新增专业很多,原有专业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且有些高校在招生时已不再分具体专业,而是按大类进行招生。因此,考生在选报院校和专业时一定要结合个人的成绩,不可固执一端。
(4)热门与冷门的关系。要客观对待冷、热门院校(专业),热门院校里有冷门专业,冷门院校也有热门专业。今年录取为热门专业,四年毕业后也许成为冷门专业,关键是要看自己的兴趣和今后的发展志向。
(5)个人愿望与服从志愿的关系。考生的志愿充分反映了个人的意愿,但是否填报服从志愿则是考生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考生结合本人情况积极稳妥考虑是否选择服从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中都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选项,其往往被一些考生忽视。在近几年的录取工作中,有些考生的成绩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失去了录取机会,十分可惜。因此,建议考生积极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6)第一志愿与其他志愿的关系。院校录取工作是分批次进行的,每个批次内的录取工作均是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的。因此,选择好每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就显得极为重要(去年我市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新生中,第一志愿分别占98%和85%)。
填报第一志愿很关键,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二志愿。这些志愿的作用大小,很大程度取决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方案中,同一批次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是否存在从高到低、由“热门”到“冷门”、降幂排列的“梯度”。如果关系处理的得当,将会大大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7)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等专业志愿的关系。同一院校志愿的各个专业间也应有“坡度”,特别是要注意有些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中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级差”、“专业清”的方式。在以往录取中,有的考生其成绩高于所报考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结果却未被录取,原因是所填报的专业录取分数都比较高,其成绩并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的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形成通常所说的“专业死档”。
3.填报志愿应避免的问题
(1)家长意志。有的家长不顾子女德智体诸方面情况,也不顾子女志向与爱好,只从自身的经历,或急功近利,或以“效益”定向,把家长意志强加在子女身上,使考生志愿变为家长志愿。
(2)操之过急。正确定位,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信息,是填报好志愿的基本要素。有些考生和家长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用所谓“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动笔就填,草草了之,很难保证志愿的有效性,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3)定位不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是填好志愿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基础,未找准位置就填报志愿,往往有失偏颇,有的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实力,会影响自己的录取机会;反之部分考生和家长不了解录取程序,为了求稳而形成高分低报现象也时有发生。
(4)盲目从众。报考热门专业无可非议,但是盲目地乱挤热门专业就是不可取的了。近年来,考生往往只重视“热门”专业和就业问题,“名牌+热门+不服从调剂”,已成为许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公式,但他们却忽视了填报“热门”专业的考生比较多,竞争也异常激烈,落榜的几率会成倍递增。
4.填报志愿时应考虑的个人因素
(1)志向。各人的志向、理想是激发自己奋发努力的动力之一,也是成就事业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
(2)特长。选择了符合自己特长的专业,无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可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同等条件下,各校各系都愿意录取那些显示出相关特长的考生。
(3)气质和性格。气质对人的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在未来的事业中,每个考生总是要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因此在选择志愿时应考虑学生本人的气质。
(4)职业倾向。在填报志愿前,如果有条件,可以对本人的职业倾向做一个测试。教育部考试中心曾对人与职业相互适应的理论作过实验,提出人与职业、专业相适应的7种类型。即:艺术型、经营型、事务型、研究型、自然型、技术型、社会型。
(5)学习成绩。在激烈的竞争中,学习成绩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院校在确定了调档比例之后,首先是以合成总分来调阅档案的。每个考生首先要预测自己能进入哪一类院校的调档线,来确定自己的志愿。各校在录取时,除看德智体诸方面条件外,还要看相关科目的成绩。
(6)性别和身体。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要求之外,一些招生院校的专业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质往往有其它特殊要求,如性别、身高、视力等限制条件。
5.填报志愿时需考虑的外部因素
(1)经济承受能力:一般说来,读综合性大学、理科院校、外语、财贸等院校,家庭负担要重一些。读这些院校的本科,家庭至少要支付出5000元左右。读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和师范、农林等院校(专业)家庭负担相对较轻。
(2)专业发展趋向:专业趋向即我们常说的“热门”与“冷门”。通常情况下,国家招生数量最大的专业就是社会需求最多的专业,招生数量最小的专业就是社会需求量最少的专业。
(3)毕业分配去向:专业选择将影响今后的生活道路,故选择时最好能尽量考虑这一因素。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去比较偏僻的地方,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不能留在大城市,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到离家较远的地方,这些情况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6.填报志愿应该有“梯度”
是不是把高分的学校填在前面,低分的学校填在后面就是有梯度吗?例如:某理工类考生高考成绩600分,本科一批第一志愿报考甲大学(当年度该校理工类录取最低分为640分),第二志愿报考乙大学(当年度该校理工类录取最低为590分),两个志愿录取最低分相差50分,应该说有“梯度”吧,而且其成绩也超过了乙大学的录取最低分数,但最终该考生还是没有被乙大学录取。所以,简单地从分数高低来理解和考虑梯度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
那么,何谓“梯度”哪?要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就必须了解现行的录取程序。现阶段,我市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的,同一批次内录取是按志愿顺序进行的,同一志愿条件下再按考生分数排序(即志愿优先),并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最终的录取结果。
从近年来我市实际的录取情况看,同一批次的招生院校通常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对于这类学校考生只能把它放在第一志愿的位置上,如果把此类的学校填在第二志愿都属不当。第二类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但缺额不多,尚可招收少量的二志愿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这一类学校中选填第一志愿,这类学校对高考成绩不太理想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时到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也是一种相对稳妥的填报志愿方法,一旦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就有可能被录取。由于这类学校还可招收少量的二志愿考生,所以估计录取第二志愿时分数会较高,确实有实力的考生可以将此类学校填在第二志愿。第三类是生源严重不足的学校,把这类学校填写在任何志愿都将有可能录取,而且越往前填录取的可能性越大,实现理想专业的机会也更大。由此可见,如果考生按照上述规律,并结合自身情况将三类学校中的任意一所学校选择为第一志愿,从第二、三类院校中选择填报第二志愿的,我们就称其志愿填报的有梯度,反之则没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学校的分类在录取之前是没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填报志愿是一项群体性的共同活动,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考生需通过咨询和了解以往招生院校的信息来自行判断或分类。
7.考生为什么要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2008年这些院校录取情况怎样?
我市为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档。但考生享受这一政策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在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者是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第二,该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数;第三,该院校必须同意采用这一政策。
在2008年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一些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用了一志愿降10分的政策,录取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许多线下考生得到了上本科二批院校的机会;部分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根据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了一志愿考生;还有一些考生因享受二级运动员、少数民族、三侨生等政策照顾而被录取,使得不少本科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得以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8.考生志愿确认后不得更改
为减少考生在填报志愿中的错误信息和失误,各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依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表,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进行志愿确认,考生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负责。考生志愿一经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违反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这是因为,考生志愿是经过慎重考虑填报的,如果允许某个考生取消或变更其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那么,原有的志愿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正常的招生秩序就会被打乱,其他考生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将会受到影响。
9.军事院校招生中的一类专业、二类专业,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
在军事院校招生过程中,为更好地区别不同层次的招生院校,通常将军事院校的招生专业划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一般在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
在军事院校招生过程中,为使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专业的性质,通常将军事院校的专业按培养方向划分为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培养基层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和从事机关工作的各类干部,非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事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文化分数等方面要求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10.如何报考香港、澳门高校
2009年,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1)招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5所澳门大学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报名条件和方式。报名条件:2009年在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读香港12所高校及澳门5所高校。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采取考前考生自主报名的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有意向报考以上10所香港高校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依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其他内地在津招生的提前本科批次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3)录取安排
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也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4)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凡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或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香港、澳门手续。
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香港、澳门高校一般不需要学生的个人档案,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单位咨询本人档案存放事宜。
提示考生: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11.近三年我市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点击下载2006年至2008年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附表
12.“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要求的含义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中“学校负责”是指:招生院校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规则实施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确定录取的考生及其专业,负责对本校录取结果的咨询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招办监督”是指:市高招办根据院校的调档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的情况。
13.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按照线上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标准。2009年,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市分文史、理工两类将划定四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4.调档比例和专业级差
调档比例,是指在津招生院校在调档要求中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数与院校招生计划数之间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通常的做法是: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例如,如某考生560分报考某校(该校专业级差为5分),其专业志愿分别为计算机、国际贸易、自动化三个专业,当该生第一专业志愿“计算机”不能满足,他就要按555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国际贸易”的考生排队,以确定是否可以被该专业所录取。
15.招生院校调档线和录取分数线
招生院校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院校按照文史或理工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分文史、理工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16.教育部直属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共有七十九所,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7.什么是“985工程”院校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和江泽民同志的号召,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985”工程共有40所院校,具体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8.什么是“211工程”院校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211工程”共有112所院校,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